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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校区学籍异动管理补充规定

发布时间:2021-04-07

为加强和规范学生转学(含转入和转出)、借读、休学等异动学籍的管理,维持正常的招生秩序和教学秩序,加快学籍管理的电子化步伐,依据中学学籍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

一、借读和转入

1、凡欲在我校借读或转入我校就读的学生必须递交书面申请,提供转学证、学籍档案,如实说明借读或转入原因,经校长同意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其中户口属外省者,只能办理借读,原则上有如下情形之一者不得转入或借读。

表现欠佳,被其它学校劝退或开除的学生;

无转学证、学籍档案等情形的学生;

不服学校编班、约束和管理的学生。

2、经审批后,来我校借读或转入我校的学生必须如实提供当年小升初毕业考成绩,并在财务室一次性交纳相应学费后,凭交费收据方可办理报到登记等相关手续。

3、分管校长依据财务室的正式收据,分别书面通知教导处和年级组负责人,安排学生进班就读,接受转入学生档案,进入我校学生学籍库。

二、学生休学

4、学生患有严重疾病或其它特殊情况,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病假达三个月以上,需办理休学手续,休学期为一年,要防止休学成为变相留级。

休学学生须出具县以上医院病情证明、个人申请、家长签字、班主任、年级组长签署意见,经分管校长签字同意后,教导处办理市教育局审批手续。

5、复学。学生休学期满,必须出具县以上医院病情证明和住院费用单及个人申请,经分管校长同意后,分别书面通知教导处和复学年级组,安排入班就读,办理学籍异动手续。

三、学生退学

6、在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班主任、年级组长、教导主任、分管校长签署意见、校长审批后,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注销学籍。

患有严重疾病不能坚持学习者;

家庭有特殊困难无法坚持学习者;

连续休学两年以上者;

无故旷课连续达四周,累计达六周者;

严重违犯校规校纪,被学校劝其退学或开除学籍者。

退学学生不得再取得我校学籍或返校就读。

四、学生转出

7、学生转出程序为:个人申请、家长签字、班主任、年级组组长、教导处主任、分管校长签署意见、校长批准。批准转出的学生须将学校有关费用交清、物品归还后,教导处方可办理转学手续,转学时学籍档案一并转走。

五、保留学籍

8、学生尚未毕业,但因参军等特殊原因可保留学籍,保留学籍的学生应个人申请、家长同意、班主任、年级组长签署意见,到财务室交纳后续学年度学费和补差费等费用后,分管校长审批,教导处办理。

9、保留学籍的学生在领取毕业证时,应按规定参加补考,并据实交纳补考费用。

六、相关要求

1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故迫使学生休学、退学或变相留级。

11、每学期初,由教导处、年级组将学生在册人数和异动人数分类统计报送校长、分管校长和相关处室并作好通报。

12、除校长外,其它人无权减免学生费用,学生交费一律由财务室收取并开具正式收据,其它单位或个人一律不得收取学生费用。

 

四川省昭觉中学南校区 教导处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