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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校区学籍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2021-04-07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规范学校教育教学管理行为,加强学校学籍管理,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根据《凉山州学籍管理办法》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新生入学和学籍注册

初中新生入学应按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的招生规定,在户口所在地把参加升学考试,按德、智、体、美、劳等方面进行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外地来经商的子女,由监护人联系,经县、教育局签暑意见,审批后,方可录取。

新生录取,必经县、市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由学校张贴录取名单并下发各给乡镇小学

新生应按规定到校查看分班名单后到对应班级班主任处办理入学手续,新生到校四周内由学校依据新生录取名册,申报普通初中新生学籍登记册,报县、市教育局普教科审批注册。发给省统统编学号及学籍档案。无省统编学号不承认其学籍,学号一经确定,保持不变,直至学生毕业。学生退学、开除、转到外省其学号作废。

新生入学后,如发现有伪造证件,冒名顶替或其他不符合入学条件等情况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的学籍。

二、学生借读

借读生要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条件执行。借读生只限于同级同类学校借读,由原学校保留学籍,参加原学校的毕业升学考试,由原学校发给学历证明。未取得正式学籍的新生,不办理借读手续,借读生按当年的招生政策缴纳学费。

三、学生转学

根据同级同类学校互转的原则,一般中不准转入重点中,非普通中不准转入普通中。

符合规定的转学,经学校同意,报县、教育局普教科审批后,方可办理,未经审批,转学无效,该生回原校就读。

办理转学时须具有以下证件:转学证、学籍档案。

省内转学的学生学号随转,外省转入的学生学号由市教育局普教科另行安排学号,转入的学生,只能编入相应年级就读,不得随意升、留、降级。

四、学生休(复)学

学生患有严重疾病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坚持正常学习,病假达三个月以上,需办理休学手续,休(复)学期为一年,最低期限不少于10个月。要防止休学为变相留级。

需要休(复)学的学生须出具县(市)以上医院病历证明及个人申请,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上报县、市教育局普教科审批。休(复)学证明进入学生档案。

学生申请办理休(复)学手续须具有以下证件:(1)本人病历、医院休(复)学证明;(2)本人休(复)学申请(相关分管领导签字)。由教导处开具休(复)学证,报县、市教育局普教科审批。

五、学生退学

在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学校审定,签暑意见后,报县、市教育局普教科备案注销学籍。

1、患有严重疾病不能坚持学习者;

2、家庭有特殊困难,无法坚持学习者;

3、连续休学两年或累计两年仍不能复学者;

4、无故旷课连续达四周,累计达六周者,作自动退学处理。

5、严重违纪校规校纪者。

对后进生,班主任、年级组不得借故使其退学。

六、学生毕业和毕业证验印

学生修业期满,参加统考,成绩合格,经核实属在籍应届生,方可编号、验印,发给由省教育局统一印制的中毕业证。中毕业证书由教育局验印,且做到“三统一”;即学籍名册、毕业生名册、毕业证上的中字、学号、照片(同一底版小2寸)统一。

上报县、教育局审验时间为每年6月,原则上不办理往届中毕业证,特殊原因需补办的,本人应在《凉山日报》上刊登遗失申明,并向学校提出申请,说明补办原因,报经县、市教育局审批。

七、学生档案和管理

普通中学生档案实行校长负责,分头填写、集中管理的办法。学校由分管教学的校长负责,学生档案由教导处专人统一管理。对每学年学籍名册进行立卷存档。学生的学习成绩由班主任填写,教导处把关;思想品德和社会实践由班主任填写,政教处把关;体育卫生由体育教师、校医填写,教导处把关。学生档案中的表格实行一年一填写,填写好后交教导处保存,不得到毕业时一次性突击补填,更不得弄虚作假。对流失学生及未参加考学生的学籍档案由教导处妥善保管。中学学生档案内容包括:表一学籍管理表;表二学年评语表;表三平时考试成绩登记表;表四体格检查表;表五体育合格情况登记表;表六社会实践登记表;表七毕业生登记表;表八家庭情况登记表。学籍号由省统一管理,由教育局普教科统一分配。学生及其家长不得不经学校自行越级办理学籍变更手续。

 

四川省昭觉中学南校区 教导处

2021年3月1日